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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遊戲內積分賽流程

第三屆盛典活動【深淵的呼喚Ⅲ】,按時間分為邀請函,館藏大廳,至高傑作,異界彼端四個階段。

1. 邀請函,盛典預告階段,2019年12月12日維護後開啟,戰隊隊長可免費報名盛典,報名之後戰隊成員可在盛典正式開啟後參與(IVC日本冠軍隊伍的全體成員需在同一個戰隊)。

2. 館藏大廳,盛典開啟階段,2019年12月19日維護後開啟,報名戰隊成員參與戰鬥可獲得大量盛典專屬獎勵,可參與館藏大廳戰鬥獲取“盛典積分”,日本、韓國、港澳台、東南亞歐美賽區館藏大廳階段積分排名前100名的戰隊將進入下個階段繼續角逐。

3. 至高傑作,盛典狂歡階段,2020年1月9日維護後開啟,日本、韓國、港澳台、東南亞歐美賽區館藏大廳階段前100名戰隊,可參與至高傑作戰鬥獲取“至高傑作積分”,日本、韓國、東南亞賽區積分排名前8名的戰隊將獲得更多獎勵及參加線上預選賽的資格,歐美、港澳台賽區積分排名第1名的隊伍將直接受邀參加COA3全球盛典線下總決賽(若受邀隊伍無法參賽,將按照排名順延邀請)。

4. 異界彼端,戰隊排名展示階段,日本、韓國、東南亞賽區積分排名前8名的戰隊將被邀請參加線上預選賽,歐美、港澳台賽區積分排名第1名的隊伍將直接受邀參加COA3全球盛典線下總決賽(若受邀隊伍無法參賽,將按照排名順延邀請)。

2邀請函階段

1. 邀請函階段在2019年12月12日維護後開啟,戰隊隊長可免費報名盛典,報名之後戰隊成員可在盛典正式開啟後參與。

2. 以戰隊為單位報名,隊長報名後,戰隊成員可正常參加盛典活動。

3. 報名盛典後,戰隊在本次盛典期間不可解散。

4. 隊員若離開已報名戰隊,則暫時退出盛典活動,若想再繼續參加盛典,可以選擇創建\加入新戰隊後報名或直接加入已報名戰隊。

*報名時玩家(中國大陸以外)需加入或創建戰隊,由戰隊隊長根據所在區域和戰隊所在伺服器從以下一個或幾個賽區中選擇一個賽區進行參賽:港澳台賽區/日本賽區/韓國賽區/東南亞賽區/歐美賽區,一旦參賽區域選擇後將不能更改。

*每個戰隊可容納人數為1~7人,但是遊戲內戰隊積分將取5名戰隊成員積分之和,以獲取最高戰隊積分為目的進行選取(具體規則以遊戲內為準)。

*後續如果獲得參加線上預選賽和全球總決賽的名額,要求戰隊隊伍人數至少為5人,並且要求戰隊半數及以上的成員需為戰隊所報名參賽區域的永久居民,在戰隊介面可以查看戰隊所報名的賽區。

*注意:戰隊將在活動開啟一段時間後無法退出、解散和加入戰隊,請留意活動報名時間及戰隊允許的成員更換時間(參見遊戲內具體規則)。

3館藏大廳階段

館藏大廳,盛典正式開啟階段,2019年12月19日維護後開啟,報名戰隊成員參與戰鬥可獲得大量盛典專屬獎勵,可參與館藏大廳戰鬥獲取“館藏大廳積分”,積分排名前100名的戰隊將進入下個階段繼續角逐。

盛典個人戰鬥數

1. 館藏大廳,盛典正式開啟階段,報名戰隊成員參與任意匹配、排位將解鎖盛典個人戰鬥數(無須透過深淵匹配和深淵排位進入)。

2. 盛典個人戰鬥數達到不同階段將獲得盛典主題塗鴉、奇珍隨身物品等獎勵。

3. 若個人戰鬥內演繹得分過低,將不會記為盛典個人對戰數。(匹配和排位不得低於1500分,聯合狩獵模式不得低於3000分)

4. 盛典個人戰鬥數的解鎖將持續到盛典活動結束。

盛典深淵戰隊對戰數

1. 館藏大廳階段,報名戰隊成員透過深淵匹配和深淵排位進入戰鬥,會累績戰隊深淵對戰數。

2. 戰隊深淵對戰數達到不同階段,戰隊全部成員都將獲得盛典主題頭像、隨從等獎勵。

3. 加入戰隊超過12小時,並且個人深淵對戰數累計10場,才可領取戰隊深淵對戰數獎勵。

館藏大廳積分獲取

1. 館藏大廳階段,戰隊成員可透過深淵匹配和深淵排位進入將獲得館藏大廳積分。

2. 深淵匹配開放時間為中午12點到晚上22點,深淵排位開放時間和正常排位一樣。

3. 可獲得館藏大廳積分的場數存在每日上限和活動期間總上限,每日上限求生者和監管者各6場,活動期間總上限求生者和監管者各80場。

4. 使用求生者參與戰鬥將增加“求生者館藏大廳積分”,使用監管者參與戰鬥將增加“監管者館藏大廳積分”。

5. 玩家自身的段位、戰鬥結局、個人演繹得分、是否排位,均會影響最終獲取的館藏大廳積分。

6. 選取1名戰隊成員的“監管者館藏大廳積分”乘以2,加上其他4名戰隊成員的“求生者館藏大廳積分”,等於最終的“戰隊館藏大廳積分”(以獲得最高“戰隊館藏大廳積分”的目的來選取)

館藏大廳積分用途

1. “戰隊館藏大廳積分”用於計算戰隊在館藏大廳階段的表現排名,前100名戰隊成員將獲得【深淵的呼喚Ⅲ-至高傑作】主題頭像框,並進入至高傑作繼續角逐。

2. 當戰隊成員被隊長移出戰隊時,“戰隊館藏大廳積分”不再會有這名隊員的貢獻,這名成員自身的“求生者館藏大廳積分”及“監管者館藏大廳積分”不會發生變化。

3. 當戰隊成員主動退出戰隊時,這名成員的“求生館藏大廳積分”及“監管者館藏大廳積分”均會損失一半,但“戰隊館藏大廳積分”不會發生變化,直到有其他成員積分貢獻超過這名被踢出的玩家。

4. 2019年12月29日0點開始,此時戰隊不可再更換成員,直到館藏大廳階段結束。

4至高傑作

至高傑作,盛典狂歡階段,2020年1月9日維護後開啟,館藏大廳階段前100名戰隊,可參與至高傑作戰鬥獲取“至高傑作積分”,積分排名前8名的戰隊將獲得更多獎勵及參加線上預選賽的資格。

至高傑作積分獲取

1. 至高傑作,盛典直播狂歡階段,館藏大廳階段前100名戰隊,透過特殊入口進入晚間排位將獲得至高傑作積分,開放時間為2020年1月9日到1月15日期間每晚19點到21點。(伺服器時間)

2. 可獲得至高傑作積分的場數存在每日上限和至高傑作期間總上限,每日上限求生者和監管者各5場,至高傑作期間總上限求生者和監管者各20場。

3. 使用求生者參與戰鬥將增加“求生者至高傑作積分”,使用監管者參與戰鬥將增加“監管者至高傑作積分”。

4. 玩家自身的段位、戰鬥結局、個人演繹得分,均會影響最終獲取的至高傑作積分數。

5. 選取1名戰隊成員的“監管者至高傑作積分”乘以2,加上其他4名戰隊成員的“求生者至高傑作積分”,等於最終的“戰隊至高傑作積分”(以獲得最高“戰隊至高傑作積分”的目的來選取)

6. COA系列賽事的線下賽僅限使用手機參賽,無法使用PC或模擬器。因此,本屆COA賽事從至高傑作階段起,所有晉級的戰隊將無法通過PC/模擬器隊列進行深淵排位。

至高傑作積分用途

1. “戰隊至高傑作積分”用於計算戰隊在至高傑作階段的表現排名,會根據最終的戰隊排名給予戰隊成員對應獎勵,各戰區出線隊伍的戰隊成員還可額外獲得【深淵的呼喚Ⅲ-異界彼端】主題頭像框。

2. 加入戰隊至高傑作積分排行榜,即時更新各戰區戰隊的排名。

5異界彼端

詳情請查看“線上預選賽”部分。

6違規處罰

對於使用外掛和消極戰鬥行為,現行的處罰規則是:
外掛:永久封停
消極戰鬥:根據次數和嚴重情況,逐漸從封停3天加至永久封停。
腳本掛機:根據次數和嚴重情況,逐漸從封停3天加至永久封停。

因此,關於COA遊戲內積分賽中出現的使用外掛和消極戰鬥的違規行為,我們將會在原有處罰規定的基礎上加強判罰,具體規則如下:
外掛:永久封停,同時取消這支戰隊的晉級資格;
消極戰鬥:根據次數和嚴重情況,逐漸從封停3天加至永久封停。從第二次開始,扣除該隊員在該階段的所有積分,並且不能再獲得積分;
腳本掛機:根據次數和嚴重情況,逐漸從封停3天加至永久封停。從第二次開始,扣除該隊員在該階段的所有積分,並且不能再獲得積分;
同時,在消極戰鬥的情況下,若有證據證明消極戰鬥方與獲利方有明顯的利益關係,獲利方也將進行一定程度的處罰;
如果戰隊中有兩人次以上(含兩人次)被扣除所有積分,將取消這支戰隊的晉級資格(以做出違規行為時,是否在隊伍內作為判斷依據);
如果存在某些玩家故意加入某支戰隊,陷害該戰隊的情況,我們將會在調查後視具體情況決定處理方案;(以做出違規行為時,是否在隊伍內作為判斷依據);

第五人格官方保留以上所有處罰的最終解釋權,並將視實際情況靈活調整。

第五人格誠邀玩家一起互相監督,遇到不公正行為積極使用遊戲內舉報功能,共同維護公平的遊戲環境。

1賽區介紹

第三屆盛典活動【深淵的呼喚Ⅲ】根據地區將劃分為:中國大陸賽區、東南亞賽區、日本賽區、韓國賽區、港澳臺賽區和歐美賽區。其中港澳臺賽區和歐美賽區將直接由“至高傑作”階段的積分決定晉級全球盛典線下總決賽的參賽資格,不再舉辦線上預選賽。

2賽區及晉級名額劃分

中國大陸賽區

賽制:BO3
比賽時間:2020年3月
晉級:8個名額(其中2個直接邀請名額)

東南亞賽區

賽制:BO3
比賽時間:2020年2月7日~2月9日
晉級:2個名額

日本賽區

賽制:BO3
比賽時間:2020年2月15日~16日、22日~23日
晉級:3個名額(其中1個直接邀請名額)

韓國賽區

賽制:BO3
比賽時間:2020年2月27日~3月1日
晉級:1個名額

港澳臺賽區

透過深淵的呼喚Ⅲ遊戲內積分賽的積分進行直接邀請,名額:1個

歐美賽區

透過深淵的呼喚Ⅲ遊戲內積分賽的積分進行直接邀請,名額:1個

3比賽規則

3.1 線上預選賽

3.1.1 賽制

基於至高傑作階段積分排名的8支受邀隊伍進行BO3單敗淘汰賽。

3.1.2 對陣

第一輪對陣提前隨機抽籤分配。

3.1.3 晉級

8支隊伍中晉級決賽的2支隊伍晉級COA線下總決賽(日本、東南亞賽區為2支,其他賽區參照各賽區晉級名額)。如有隊伍放棄晉級資格,則依次邀請“預選賽第3名”、“預選賽第4名”、“預選賽並列第5名”替補晉級,其中“預選賽第5名”的4支隊伍,將按照至高傑作的積分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邀請。

3.2 比賽模式

自訂模式,殿堂級規則(即同一局,不能出現重複的2個角色)。

每輪比賽分為上半場及下半場,上半場由A戰隊的四名求生者對陣B戰隊的一名監管者,下半場由B戰隊的四名求生者對陣A戰隊的一名監管者。

3.3 比賽客戶端及版本

統一使用官方提供的比賽服及對應版本。

3.4 比賽設備及網路

選手需要對自身比賽的網路和設備負責。

比賽設備:選手需要自備比賽用機且必須為手指觸屏操控設備(嚴禁使用電腦或模擬器)。

3.5 比賽帳號

選手使用自己的遊戲帳號進行比賽,不得借用他人帳號。為了保證賽事的正常進行,賽事官方有權要求選手更換官方提供的帳號。

3.6 通訊軟體

通訊軟體:選手需使用官方指定的線上通訊軟體與裁判溝通。

3.7 禁選規則

3.7.1 地圖陣營選擇規則

1) 上下半場比賽地圖一致

2) 比賽地圖:軍工廠,紅教堂,聖心醫院,湖景村,月亮河公園,裡奧的回憶

3) 選擇順序:
每場比賽開始前,雙方戰隊隊長抽籤;
抽籤勝方選擇第一輪比賽地圖,負方選擇陣營出場順序;
抽籤負方選擇第二輪比賽地圖,勝方選擇陣營出場順序;
第三輪開始,抽籤勝方在a、b兩種禁選方式中選擇一種:
a. 對方在己方可選地圖中禁用一張地圖,己方選擇本輪地圖,對方選擇陣營出場順序;
b. 己方在對方可選地圖中禁用一張地圖,對方選擇本輪地圖,己方選擇陣營出場順序;
隨後雙方每輪依次交換選擇順序。

4) 地圖選擇規則:
同一場比賽中,每個戰隊不能選擇本隊在本場比賽中已選擇過的地圖。

3.7.2 角色禁選

1) 禁選順序:
每一場的禁選順序固定為先Ban後Pick;先求生者後監管者。
a) 求生者禁用監管者陣營;
b) 監管者禁用求生者陣營;
c) 求生者選擇所有角色;
d) 監管者選擇角色。

2) 禁選數量:

BO3比賽中
第一回合 求生者方無需禁用角色,監管者方禁用1名角色;
第二回合 求生者方禁用1名角色,監管者方禁用2名角色;
第三回合 求生者方禁用2名角色,監管者方禁用3名角色;

BO5比賽中
第一回合 求生者方無需禁用角色,監管者方禁用1名角色;
第二回合 求生者方禁用1名角色,監管者方禁用2名角色;
第三回合 求生者方禁用2名角色,監管者方禁用3名角色;
第四和第五回合 求生者方禁用3名角色,監管者方禁用4名角色;

其中,每輪比賽上下半場均需重新禁用角色。

3) 賽事禁用:
賽事組委會將不定期公佈賽事禁用的角色,被禁用的角色不在禁選範圍內。

3.7.3 積分規則

每小局(半場),隊伍根據以下規則獲得相應積分:
比賽結束時,逃脫人數0人,求生者方0分,監管者方5分
比賽結束時,逃脫人數1人,求生者方1分,監管者方3分
比賽結束時,逃脫人數2人,求生者方2分,監管者方2分
比賽結束時,逃脫人數3人,求生者方3分,監管者方1分
比賽結束時,逃脫人數4人,求生者方5分,監管者方0分
注:每輪比賽判定勝負的條件為上下半場積分之和,積分之和較高隊伍獲得本輪比賽勝利,反之失敗;積分之和相同,則判為平局。

3.8 比賽勝負規則

1) BO3的比賽中,如果有一支戰隊在前兩輪取得2勝,則該場比賽已分出勝負,否則比賽還需要繼續進行。

2) BO5的比賽中,如果有一支戰隊在前三輪取得3勝,或在前四輪取得3勝1平、2勝2平,則該場比賽已分出勝負,否則比賽還需要繼續進行。

3.9 同分規則

BO3或BO5比賽中出現平局的情況時(如1勝1平1負):
① 優先比較雙方總積分,積分高者獲勝;
② 若雙方總積分仍舊相同,則加賽一輪。所加輪次會根據雙方積分高低判定勝負。
③ 若加賽時仍出現雙方積分相同的情況,則首先判斷雙方戰隊作為求生者時是否有隊員成功逃生:
1) 若至少有一個求生者逃生,則以雙方戰隊作為求生者陣營時比賽時間作為判定依據,時間短者獲勝;
2) 若雙方戰隊作為求生者時均無人逃脫,則以戰隊成員作為監管者陣營時比賽時間作為判定依據,時間短者獲勝。

3.10 暫停

1) 比賽開始後,每支戰隊每個半場有且僅有1次暫停機會,如遇到無法正常進行遊戲的極端情況,選手可自行選擇暫停,最長暫停時間為:三分鐘。

2) 當比賽暫停後,暫停一方的隊長必須在30秒內,通過賽事官方裁判指定聯繫方式告知賽事組委會暫停理由;由裁判決定理由是否有效。若裁判認定暫停有效,則保持三分鐘的暫停時間,三分鐘時間到後由裁判取消暫停,比賽繼續;若裁判認定暫停無效,則由裁判立即取消暫停,比賽繼續。

3.11 重賽

若出現突發情況,則由裁判同賽事組委會確認判定是否進行重賽:

注:若出現重賽,所有角色、地圖、技能和人格天賦的選擇需要與重賽前保持一致。出現選擇不一致的情況,裁判有權要求選手進行調整確認一致。對於惡意修改角色技能和天賦點的行為,將給予警告處罰。

3.12 違規行為

如果選手出現以下行為中的一項或多項:
1) 比賽過程中,選手未經裁判允許,擅自與外界聯繫。
2) 從事或者參與任何經網易和《第五人格》認定的,涉嫌公眾爭端、冒犯大眾或某些大眾群體以及其他破壞網易和《第五人格》形象的言行。
3) 委託他人代替自己進行比賽或代替其他選手進行比賽。
4) 消極比賽、虛假比賽。
5) 使用非第五人格遊戲內正規管道獲取的道具和角色,或官方未正式發佈的道具和角色。
6) 在比賽中故意使用遊戲中的漏洞。利用漏洞包括任何由賽事組委會認定的,沒有按照正常情況運作的遊戲功能,違反遊戲設計意圖的行為。
7) 使用協力廠商輔助軟體,修改遊戲內容,如遊戲介面、音效、角色技能等。
8) 未經當值裁判允許,使用除耳機外的硬體輔助設備。
9) 故意退出遊戲。

任何隊伍或隊伍成員被證實違反上述任何規則後,賽事組委會將視情況採取以下處罰:
1. 口頭警告;
2. 罰款或沒收獎金;
3. 判定某場比賽棄權(完敗);
4. 取消參賽資格;
5. 永久禁止該選手參加賽事組委會舉辦的比賽。

4參賽須知

4.1 戰隊成員

1) 戰隊由5名首發隊員和2名替補隊員組成。

2) 小組賽開始前(截止至2020年1月24日18點)每支戰隊允許進行1次1名選手的變動(新增/替換/減少均視為1次變動)。

3) 如有人員變動,需要賽事組委會通知的期限前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方可進行變更。

4) 在淘汰賽期間,禁止進行人員變更。

5) 戰隊信息提交與變更以隊長為准。

4.2 上場選手

1) 比賽開始前,需要與裁判確定首發名單。如果上場選手不足5人則將被取消資格。

2) 每場BO3的比賽中,戰隊有1次替補選手更換場上選手的機會,需在下一輪比賽禁選開始前提出,每輪比賽禁選開始後不允許更換選手。

3) 每場BO5的比賽中,戰隊有2次替補選手更換場上選手的機會,需在下一輪比賽禁選開始前提出,每輪比賽禁選開始後不允許更換選手。

4) 已上場的選手不得互換陣營(每場比賽中,每名選手只能以一個陣營參賽)。

4.3 參賽規定

4.3.1 年齡

選手18周歲以上可自行參賽;16-18周歲需簽署監護人同意書;未滿16周歲無法取得出線名額。

4.3.2 直播影像權

1) 在比賽過程中,所有參賽選手個人不允許進行網路直播。
2) 所有與本屆賽事相關的檔、圖片、視音訊資料的版權歸賽事主辦方及承辦方所有,未經授權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違者必究。

4.3.3 賽事異議

1) 當比賽過程中出現爭議時,戰隊隊長和選手應無條件服從裁判判罰。如果選手對裁判所提出判決有異議,可以依據申訴流程向賽事組委會進行申訴。
2) 選手申訴流程為每局比賽(一個半場)結束後三分鐘內,聯繫當值裁判進行申訴。超出時限,裁判及賽事組委會有權不受理該申訴。

4.4 賽事歸屬權

1) 最終解釋權
所有涉及本規則、選手資格、賽事的日程及階段安排的解釋,以及對不端行為處罰的解釋權完全屬於賽事組委會。

2) 規則變動
賽事組委會可以隨時對此規則進行修訂、改動或者補充。

1賽程

時間安排

時間: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4日

賽程階段

a) 16進8

時間: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2日

b) 8進4

時間:2020年5月3日

c) 半決賽

時間:2020年5月4日

d) 季軍賽

時間:2020年5月4日

e) 決賽

時間:2020年5月4日

2賽制

1) 隊伍數量:16支隊伍

中國大陸賽區預選賽6支、跨平台精英賽冠軍戰隊2支、港澳台賽區1支、日本賽區2支、日本IVC精英賽冠軍隊伍1支、韓國賽區1支、東南亞賽區2支、歐美賽區1支。

2) 比賽賽制

單敗淘汰,總決賽為BO5, 其餘皆為BO3

3) 對陣

直播抽籤

3比賽規則

比賽模式

自訂模式,殿堂級規則(即同一局,不能出現重複的2個角色)。

每輪比賽分為上半場及下半場,上半場由A戰隊的四名求生者對陣B戰隊的一名監管者,下半場由B戰隊的四名求生者對陣A戰隊的一名監管者。

比賽客戶端及版本

統一使用官方提供的比賽服及對應版本。

比賽設備及網路

比賽設備:選手需要自備比賽用機且必須為手指觸碰螢幕操控設備(嚴禁使用電腦或模擬器),並對此負責。如發現不符合要求,賽事組委會有權要求選手更換,並對選手給予警告處罰。

比賽網路:選手需要自備比賽期間的網路,並對網路品質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自行承擔因網路故障導致的一切後果和損失。

比賽帳號

選手必須使用官方提供的帳號進行比賽,不得借用他人帳號,亦不得將帳號借給他人使用。

通訊軟體

通訊軟體:選手需使用官方指定的通訊軟體與裁判溝通。

禁選規則

6.1 地圖陣營選擇規則

1) 上下半場比賽地圖一致

2) 比賽地圖:軍工廠,紅教堂,聖心醫院,湖景村,月亮河公園,里奧的回憶

3) 選擇順序:

每場比賽開始前,雙方戰隊隊長透過裁判指定方式(如抽籤)決定第一輪地圖選擇許可權和陣營選擇許可權的分配;

抽籤勝方選擇第一輪比賽地圖,負方選擇陣營出場順序;

抽籤負方選擇第二輪比賽地圖,勝方選擇陣營出場順序;

第三輪開始,抽籤勝方在a,b兩種禁選方式中選擇一種:

a. 對方在己方可選地圖中禁用一張地圖,己方選擇本輪地圖,對方選擇陣營出場順序;

b. 己方在對方可選地圖中禁用一張地圖,對方選擇本輪地圖,己方選擇陣營出場順序;

隨後雙方每輪依次交換選擇順序。

4) 地圖選擇規則:

同一場比賽中,每個戰隊不能選擇本隊在本場比賽中已選擇過的地圖。

6.2 角色禁選

1) 禁選順序:

每一場的禁選順序固定為先Ban後Pick;先求生者後監管者。

a) 求生者禁用監管者陣營;監管者禁用求生者陣營;

b) 求生者選擇所有角色;監管者選擇角色。

2) 禁選數量:

BO3
輪次 求生者禁用 監管者禁用
第一輪 0 1
第二輪 1 2
第三輪 2 3
加賽 2 3
BO5
輪次 求生者禁用 監管者禁用
第一輪 0 1
第二輪 1 2
第三輪 2 3
第四輪 3 4
第五輪 3 4
加賽 3 4

注:其中,每輪比賽上下半場均需重新禁用角色。

3) 賽事禁用:

賽事組委會將不定期公佈賽事禁用的角色,被禁用的角色不在禁選範圍內。

6.3 積分規則

每局比賽(一個半場),戰隊根據以下規則獲得相應積分:

積分規則 積分
求生者 監管者
逃生人數 0 0 5
1 1 3
2 2 2
3 3 1
4 5 0

每輪比賽判定勝負的條件為上下半場積分之和,積分之和較高戰隊獲得本輪比賽勝利,反之失敗;積分之和相同,則判為平局。

比賽勝負規則

1) BO3的比賽中,如果有一支戰隊在前2輪取得2勝,則該場比賽已分出勝負,否則比賽還需要繼續進行。

2) BO5的比賽中,如果有一支戰隊在前3輪取得3勝,或在前四輪取得3勝1 平、2勝2平,則該場比賽已分出勝負,否則比賽還需要繼續進行。

同分規則

1) 比賽出現平局情況時(如1勝1平1負),優先比較雙方總積分,總積分高者獲勝。

2) 若雙方的總積分仍舊相同,則加賽一輪。根據雙方加賽的積分高低判定勝負。

3) 若加賽仍出現雙方積分相同的情況, 則首先判斷加賽中雙方作為求生者時是否有選手成功逃生:

1) 若至少有一名求生者逃生,則以雙方戰隊作為求生者時的比賽時間為判定依據,時間短者獲勝;

2) 若雙方戰隊作為求生者時均無人逃脫,則以戰隊成員作為監管者陣營時比賽時間作為判定依據,時間短者獲勝。

暫停

1) 比賽開始後,每支戰隊每個半場有且僅有1次選擇暫停機會,如遇到無法正常進行遊戲的極端情況,選手可自行選擇暫停。

2) 當比賽暫停後,暫停一方的隊長必須在選擇暫停後30秒內,透過賽事官方裁判指定聯繫方式告知賽事組委會暫停理由;由裁判決定理由是否有效。

重賽規則

10.1 重賽條例

在比賽期間,如果發生了影響競技公平性或無法繼續遊戲的突發情況,賽事組委會有權裁定比賽重新開始。具體由賽事組委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裁定,隊伍不得有異議。

10.2 重新開始後的限制

重新開始後,雙方角色不可更換,必須和重新開始前保持一致。

直接判定勝負規則

如果發生遊戲無法正常進行至遊戲結束的情況,且接下來的比賽已無法改變比賽結果,賽事組委會有權直接判定一方隊伍獲勝。

賽事組委會對此保留最終的決定權和解釋權。

棄賽、退賽

棄賽:比賽期間戰隊決定放棄任一一場次比賽的,須由戰隊隊長代表本戰隊與賽事組委會進行書面確認,棄賽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戰隊自行承擔。棄賽後,相應場次比賽按照完敗(如監管者淘汰4人,求生者逃脫4人)統計。

退賽:比賽期間戰隊決定放棄全部比賽的,須由戰隊隊長代表本戰隊與賽事組委會簽訂《退賽聲明》,退賽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包括不限於取消本次比賽成績、比賽獎金等由戰隊自行承擔。

違規行為

如果選手出現以下行為中的一項或多項:

1) 比賽過程中,選手未經裁判允許,擅自與外界聯繫。

2) 從事或者參與任何經網易和《第五人格》認定的,涉嫌公眾爭議事端、冒犯大眾或某些大眾群體以及其他破壞網易和《第五人格》形象的言行。

3) 委託他人代替自己進行比賽或代替其他選手進行比賽。

4) 消極比賽、虛假比賽。

5) 使用非第五人格遊戲內正規管道獲取的道具和角色,或官方未正式發佈的道具和角色。

6) 在比賽中故意使用遊戲中的漏洞,包括但不限於利用任何由賽事組委會認定的、沒有按照正常情況運作的遊戲功能,違反遊戲設計意圖的行為。

7) 使用第三方輔助軟體,修改遊戲內容,如遊戲介面、音效、角色技能等。

8) 故意退出遊戲。

9) 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發表不當言論行為(包括微博、微信、FACEBOOK、INSTAGRAM、TWITTER或其相關社群平台等)。

10) 私自發布相關政治敏感話題資訊。

11) 其他違反本賽事規則的違規行為。

任何選手被證實存在上述違規行為的,賽事組委會將視情況對該選手及其所在戰隊採取以下一種或幾種處罰措施:

1. 口頭警告;

2. 罰款或沒收獎金;

3. 判定某場比賽棄權(完敗);

4. 取消參賽資格;

5. 永久禁止該選手參加賽事組委會舉辦的比賽。

4參賽須知

戰隊成員

1) 戰隊由5名首發隊員和2名替補隊員組成。

2) 在總決賽期間,禁止進行人員變更。

3) 戰隊資訊與變更申請以戰隊隊長向賽事組委會提交的為準。

上場選手

1) 比賽開始前,需要與裁判確定首發名單(比賽日前一天18:00前)。如果上場選手不足5人則將被取消資格。

2) 每場BO3的比賽中,戰隊有1次替補選手更換場上選手的機會,但必須在下一輪比賽禁選開始前提出,每輪比賽禁選開始後不允許更換選手。

3) 每場BO5的比賽中,戰隊有2次替補選手更換場上選手的機會,但必須在下一輪比賽禁選開始前提出,每輪比賽禁選開始後不允許更換選手。

4) 已上場的選手不得互換陣營,即每場比賽中每名選手只能選擇一個陣營參賽,並且選定陣營後在本場比賽中不得更換。

參賽規定

3.1 年齡

選手18周歲以上可自行參賽;18周歲以下需簽署監護人同意書。

3.2 直播影像權、版權

1) 在比賽過程中,所有參賽選手個人不允許進行網路直播。

2) 賽事主辦方有權對本屆賽事進行全程直播、轉播。所有與本屆賽事相關的檔、圖片、視音訊資料、比賽畫面等的所有權和包括著作權、鄰接權在內的全部智慧財產權權利均歸賽事主辦方所有,未經賽事主辦方授權許可,包括選手在內的任何協力廠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傳播,違者必究。

3) 賽事主辦方有權在賽事的直轉播過程中,以及賽事、《第五人格》遊戲的宣傳推廣中,使用選手肖像、姓名(含遊戲ID、昵稱、藝名、標識等可以指示身份的內容)、聲音及其所在戰隊名稱、logo、標識等。

3.3 賽事異議

1) 當比賽過程中出現爭議時,戰隊隊長和選手應無條件服從裁判判罰。如果選手對裁判所做出決定有異議,可以依據申訴流程向賽事組委會進行申訴。

2) 選手申訴流程為每局比賽(一個半場)結束後三分鐘內,聯繫當值裁判進行申訴。超出時限,裁判及賽事組委會有權不受理該申訴。

3.4 簽到

選手需要在賽事組委會規定的時間內聯繫裁判進行賽前驗證環節,包括不限於和裁判進行視訊通話並展示有效身份證明檔,查驗比賽服IP和設備IP。

賽事歸屬權

1) 最終解釋權

所有涉及本規則、選手資格、賽事的時程及階段安排以及對違規行為處罰存在疑義的,由賽事組委會在合理合法範圍內進行解釋。

2) 規則變動

賽事組委會可以隨時對本規則進行修訂、改動或者補充,更新後的規則內容經發佈後生效或由賽事組委會另行確定生效時間。